2022-09-30 10:42:30 教师招聘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永康市教育城域网
【导读】华图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网同步永康市教育城域网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永康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教师招聘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教师招聘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107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含职高学校)及幼儿园,工作满一年符合注册条件且往年尚未注册的人员。
2.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含职高学校)及幼儿园,注册已满五年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
二、注册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
3.首次注册人员须试用期满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非首次申请注册人员须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试合格;
培训学时(学分)的计算和认定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执行。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注册流程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公办学校教师由编制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民办学校教师由任教学校集体办理,学校完成审核后报永康市教育局审核。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0月18日(10月1日-7日期间网站正常开放),每天7:00-24:00。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逾期则无法申报,各学校务必通知教师按时上网申报。建议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教师网报指导工作,也可统一安排机房组织教师完成网报,便于学校及时完成审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申请步骤可详见附件1。
(二)学校审核
学校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0月19日,教师向学校提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学校对申请表上的信息和教师资格证逐一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填报《XX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附件2)。
学校要对未进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真伪加强辨别,对在职教师使用假证书的,要做到及时查明、及时上报。若存在包庇行为且查处情况属实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相关人员纳入教师资格系统限制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现场确认
申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学校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永康市级注册机构”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0日~10月28日
2.确认地点:永康市教育局人事科3118办公室。
3.现场确认所需资料:①《XX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纸质稿1份(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至yksjyjrsk@163.com邮箱;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编教师请在每份申请表右上角注明教师个人档案号);③教师资格证原件(按花名册顺序排列);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或证书验证材料(证书验证方法: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打印验证页面信息)。申请表和证书审核后由学校带回保管。
4.现场确认后事项:永康市教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建议”,学校将“注册结论建议”在校园网或公示栏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完成初审。
(四)注册结论办理
注册结论待省教育厅终审通过后,由永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签署注册意见,在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用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申请人具备首次注册条件的,学校审核时即可给出注册“合格”意见。针对特殊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和金华教育局工作要求做如下处理:
1.教师资格证类别不一致的教师:高证低聘的,认定为“合格”;低证高聘的,认定为“暂缓注册”,在暂缓期内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后再申请注册为合格;普通高中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为同等级教师资格,可以互通,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职高学校适用。
2.任教学科不一致的教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任教学科不做要求,只要资格证类别符合适用条件即可认定为“合格”。
3.培训学时不足的教师:首次申请注册的,上一年度完成校本24学时即可认定为“合格”,未完成的认定为“暂缓注册”,在暂缓期内补齐所缺培训学时后再申请注册为合格。
非首次申请注册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3号),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学分完成要求,近2个年度不少于24学分/年,原则上5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
4.使用假证书虚报瞒报的教师:认定为“不合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5.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教师:认定为“不合格”。
咨询电话和网址:
永康市教育局人事科:87101243、86468265
永康市教育城域网: http://www.zjykedu.net/
附件:1.教师资格注册个人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3.定期注册问题公告
永康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永康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jykedu.net/index.php/cms/item-view-id-39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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