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12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各招聘单位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携带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2013年12月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成绩查询结果)、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到招聘单位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考试报名表。
3、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面试二部分组成,分别以各50%计入总成绩。
金华市中心医院(除总务科、设备科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实践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
金华市第二医院(除护理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心理测量与评估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50%、心理测量与评估占1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金华市第二医院护理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四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心理测量与评估占10%、实践技能测试占20%、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不低于2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内容为胜任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见附件1。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3月21日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2、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第二医院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其他招聘单位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三天,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考生的总成绩应达到并超过最低分数线方予聘用。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中医医院最低分数线为总成绩65分,其他招聘单位最低分数线为总成绩 60分。
(三)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和金华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jhwsj.gov.cn)上查询。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小数点后两位)分别按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jhwsj.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